中國公布《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 5月起實施
【明報專訊】國家宗教事務局周二(9日)公布《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並將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宗教教職人員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境內外捐贈。
《辦法》共7章52條,總則第3條提到,宗教教職人員應當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要堅持中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中國化方向,維護國民族團結、宗教。另在第16條涉及天主教,規定主教由中國天主教主教團批准並祝聖;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和中國天主教主教團,應在主教祝聖後20日內,填寫有關備案表向當局備案。
另外,《辦法》又規定宗教教職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行為,包括明其權利救濟渠道。同時,又規範教職人員、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的備案,加強有關證書的管理。
另明確宗教團體、院校、活動場所在教育、培養、管理宗教教職人員方面的職責;強調加強宗教教職人員信息化管理。
國家宗教事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公布施行,對於深入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規範宗教教職人員管理,加強宗教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宗教中國化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