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悼梓樂 科大正副學生會長罰停學 引述校方稱「損校譽」 教協:嚴厲手法限表達自由
【明報專訊】科大學生會最少6人因去年5月在校舉辦「周梓樂逝世半年追悼會」及重漆校園地面「希望在於人民」標語等,遭校方處分,包括不准用學校設施半年、75小時校園服務令及書面譴責(written reprimand),其中會長麥嘉俊及內務副會長勞啟浩遭勒令下學期停學。麥引述校方稱,他們行為損校譽、違反「1-HKUST」精神,認為罰則「任校方講」。教協會長馮偉華認為處分過重,質疑是否與學校觀點不同便是違反「1-HKUST」,認為大學以嚴厲手法限學生表達自由。
科大:屢勸不聽 可交紀委會審
科大稱,就學生舉辦活動及使用校園設施均有既定指引,亦會按社會實際情G及政府規範,包括公共健康及安全等考慮,就校內活動制定適時政策;如有同學經校方多次勸喻及解釋仍不遵從規定,教務長可根據投訴個案的嚴重度,決定是否將個案轉交學生紀律委員會審理。
另指控重漆標語無清文宣
學生會會長麥嘉俊稱,去年8月學生會獲教務處(AR)通知,將召開學生紀律委員會(SDC),指控他們去年5至6月發生的5件事(見表1),包括在校舉辦周梓樂逝世半年追悼會,重漆校內「青蛙路」地上「希望在於人民 改變始於抗爭」大字標語,以及無按校方指示移除港獨文宣等。學生會於facebook稱對裁決極度遺憾,「面對校方打壓絕不妥協」,過去一年多香港人面對極權亦未言放棄,會延續不屈精神。
最少6人遭譴責 學生會:不妥協
他們去年8月書面解釋及12月親身答辯後,月中收到處分。麥嘉俊引述校方稱,他們的活動違反限聚令,有關活動未獲校方批准,損害校譽,違反「1-HKUST」(同一科大)精神。麥稱,損校譽、「1-HKUST」的說法可謂「任校方講」,「校方話係就係」,他認為《港區國安法》下,學生在校園的表達空間愈來愈小,甚至去年6月正式立法前,校方已大規模清除學生會告示板的文宣,有學生試過貼空白的memo紙也被移走。
近年大學屢有學生受罰,有理大生被勒令退學(見表2)。教協會長馮偉華認為,損害校譽、「1-HKUST」的說法含糊、惹人爭拗,大學該是崇尚學術自由之地,容許多元觀點,「是否要與大學有同一口徑及觀點?」他又稱,休學對學生影響大,教育理念應是「教多過懲」,以其他方法幫學生,而不是採取休學的手段。
謝永齡:嚴重處分才損校譽
大學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前理事長謝永齡對處分感詫異,認為大學不是法庭,校方有權就學生違規處分,然而「用哪一把尺去量度有沒有違規?罰這樣重,日後誰敢做學生會?」他稱,學生所為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學校不喜歡學生做的事,不等於他們犯法」。謝永齡稱,勒令停學處分嚴重,認為學校發處分的行動才是「損害校譽」。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