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避疫積蓄耗盡 「回流」無工開露宿
【明報專訊】社區組織協會去年5月調查發現,部分新增的無家者屬「回流」個案,以往在內地居住、香港工作,因疫情而失業後,留港找工作卻無力負擔住宿租金,終流落街頭。
阿威(化名)從事展覽業,遷居深圳約7年,疫情爆發後開工不足,一度到深圳「避疫」,至7月用盡積蓄,回港找工作但無果,近月開始到尖沙嘴文化中心露宿。他更面臨政府的民事起訴,追討回港時入住隔離營的2800元,「對窮人係好大銀碼,我失業點畀?」
原月入2萬居深圳:有錢先寄妻交租
40多歲的阿威以往在本港做散工,與太太在內地居住,收入雖不穩定,但月入仍有近2萬元,生活不成問題。去年2月起,他留在深圳等待本港疫情過去,惟疫情持續,他在7月耗盡積蓄後回港打算找工作,卻發現不容易,「12月開工3日,今個月未開過工」。疫情是他遇過最難找工作的時間。他稱現時有收入會先寄給太太交租,自己盡量慳,「我一個人埽饇暋D唔大,唔通要太太都埽鞳H」
另個案:疫下酒樓工份份「做唔長」
社福機構資助暫棲賓館
李先生(化名)60多歲,從事飲食業逾40年,與妻女同住深圳多年,他每日回港工作,月入約2萬元,從未擔心失業。去年疫症爆發初期,仍有工作的他無法返內地居所,以為疫情只是短暫,便到尖沙嘴露宿,「本來見其他人唌A心諗點解我唔得?」
疫情沒想像中那麼快退去,露宿日子中,李先生去年2月亦告失業,「當時又凍又落雨,真係好難頂」,其後他租住油麻地的賓館,但疫情之下,即使偶爾找到在酒樓的工作,全部為時不長,「一時禁晚市堂食、一時限二人一^,酒樓不是停業,便是結業,我又無得做」。近月他獲社福機構資助,得以繼續租住賓館,惟至今仍未曾向家人透露曾露宿的事,「唉……唔想屋企人擔心」。
(疫情第四波「疫下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