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完成「密室囚少女」案調查 法院判囚被告11年
【明報專訊】台灣高雄地檢署周二(29日)表示,已完成新竹縣「密室囚少女」一案的調查工作,指曾下藥性侵2少女遭重判10年的男子羅育祥,為逃避入獄,在新竹住處建密室並謊報自己失蹤,在今年8月更誘拐14歲少女,並囚禁密室長達66小時。
經檢方及警方調查後,羅嫌疑下藥迷暈少女,還拍下不雅照,地檢署起訴羅男,並求處有期徒刑11年。
檢方調查,31歲曾任保安的羅男,為躲避刑責,在新竹竹東的住所內,設置約2平方米的天花板夾層密室。羅男的妻子還到警察局謊報丈夫已失蹤。
羅多次以介紹工作為由在網上拐騙少女,其中案中14歲少女於今年8月29日抵達羅男住處,及後被帶至密室,在少女於試裝拍照時,羅男暗地在飲品中落藥,將其迷暈,並拍下大量不雅照片。
羅男還收買白牌車盧姓司機和屋苑管理員王男掩護犯案,誤導警方尋人。警方反覆交叉比對研判,才發現密室救出少女。檢方以干犯加重略誘罪、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羅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