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惠寧:人大決定劃「愛國者治港」標準 譚文豪:紅線不斷移 日後投反對票是否「不愛國」?
【明報專訊】昨日「國家憲法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網上座談會上致辭稱,《港區國安法》需轉化為完善的制度,讓行政、執法、司法機構切實執行。人大常委會上月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出《決定》,駱惠寧稱《決定》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區管治架構,劃清「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彰顯憲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至上權威」。立法會前議員、公民黨副主席譚文豪指出,「愛國者」無客觀標準,質疑日後議員投反對票便是「不愛國」。
駱:《決定》將禍國亂港者逐出管治架構
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制訂《港區國安法》,以及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出《決定》。駱惠寧昨在「憲法與國家安全」網上座談會致辭稱,去年修例風波令香港陷入社會動亂,中央訂立國安法填補本港法律漏洞,形容國安法在過去數月「威力初顯,香港進入由亂向治的關鍵時期」,但表示國安法的各項規定,需進一步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成為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並獲香港行政、執法、司法機關切實執行。
駱惠寧批評,部分香港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漠視香港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形容是近年香港出現亂象的「思想根源」,他說香港社會須充分認同和尊崇憲法,「《基本法》的各項規定,要放在憲法的框架內理解」。
4名民主派議員上月因人大《決定》被取消資格(DQ),駱惠寧稱,香港須堅持愛國者治港,近年有部分參選和當選的特區公職人員,公開宣揚「港獨」、尋求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他稱《決定》劃清「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和政治規矩,為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訂下長遠規矩,也從深層次建構公職人員對國家的認同和情感。
北大學者倡憲法成公民宗教
出席同一座談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講解如何培育公民、官員對憲法的忠誠,他認為宗教情感屬人類最虔誠的情感,「除非憲法成為公民宗教,否則國家就不具有最牢固的情感基礎」。人大常委會就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釋法後,有人質疑是為《基本法》第104條「加料」,陳端洪批評質疑滑稽,稱褻瀆憲法誓言等同褻瀆主權,向主權宣戰,反問這些人怎能有資格擔任議員。
廖長江:容「忠誠反對派」 泛民需思定位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表示,中央容許「忠誠反對派」存在,批評政府政策無問題,但不應損害國家安全、主權和利益,認為民主派需思考定位,他相信不是所有反對派均屬「禍國亂港」。他強調尊重《基本法》、《憲法》是基本要求,「不需要提升至宗教層面,神化未必是恰當的做法」。
實政圓桌田北辰認為,議員可監察政府、爭取民主,同意反對派不一定不愛國,他引述前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對「愛國」的定義,即「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認為這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要求。
譚文豪表示,DQ的紅線不斷飄移,質疑日後投反對票亦被指「不愛國」,認為「愛國者」的定義無客觀標準,稱公民黨尚未決定會否參選下次立法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