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女醫誤殺下周判刑 官:有責為療程把關
【明報專訊】DR集團一名女顧客2012年接受「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CIK)注射療程後死亡,負責施行療程的女醫生早前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誤殺罪成。案件昨在高等法院求情。法官指出,本案雖不涉及濫用誠信,但被告麥允齡作為醫生及整個療程「最後把關者」,有責任保護客人最佳利益。案件押後至下周二(8日)判刑。
被告麥允齡(39歲)被控於2012年10月10日,連同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終年46歲)。被告曾於2017年受審,但陪審團未達有效裁決需發還重審,周和陳則分別判囚12年和10年,他們正就定罪和刑期上訴。
辯方:錯誤對僱主忠誠 執業經驗少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表示,麥2006年畢業於中大醫科,現已婚育有4歲女兒,惟女兒發展遲緩,需接受特殊教育。事件後麥一度未有工作,至2014年再度執業,但因需要照顧女兒,2017年以兼職形式工作。
鄧大狀又稱,同案被告周向榮負責管理整間公司,陳冠忠則刻意不做驗菌測試,惟麥允齡情况不同,她當時判斷出錯、錯誤地對僱主忠誠,擔任執業醫生的經驗相對較少,公司規管制度亦意外地差。
官:折騰逾8年 額外減刑
法官張慧玲認同麥與其餘兩人罪責不同,但她作為整個療程「最後把關者」,假如她先檢查,客人便不會注入有問題產品。張官又認為,DR集團的醫生會向客人講解療程,實際上已對周向榮提供協助。張官又說,本案雖不涉濫用誠信,但麥的醫生身分本身受客人信任,有責任保護客人最佳利益。
不過,張官同時接受辯方所指,麥曾經歷為時百日審訊,再經歷重審,事件折騰逾8年,故會給予額外刑期扣減。
【案件編號:HCCC4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