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介入 撤私人檢控郭偉強 陳志全:包庇放生 郭:信當局審慎考慮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陳志全早前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提出私人檢控,指稱今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期間被郭拉跌倒地。案件早前再提訊時,郭偉強表明不認罪,陳志全昨(6日)在facebook表示,律政司來信決定介入私人檢控,透露將會不提證供(offer no evidence)起訴郭偉強,即陳志全檢控被撤回。
今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開會期間爆發衝突,時任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遭工聯會郭偉強拉開,拖行數米,陳志全倒地,陳其後向郭提出私人檢控。陳志全昨午在facebook貼出律政司信件,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信中表示,律政司長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4條,決定介入本案。信件透露,律政司向法庭申請下周一(9日)下午開庭,處理控方不提證供起訴郭偉強一事,預計需時15分鐘,同時要求廢除原定的審前覆核。
本報昨向律政司查詢作有關決定的原因,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的司法程序未完,律政司不適宜評論。
涂謹申:有勝訴機會 律政司扼殺司法權利
陳志全在facebook表示,正與律師團隊商量下一步行動,形容律政司包庇及「放生」郭偉強。郭在facebook稱,相信律政司是經過審慎考慮、已從多方面思考而作有關決定,但仍要待裁判官最後裁決,現時一切仍言之尚早。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律師涂謹申批評,律政司介入案件是扼殺陳志全的司法權利,他認為案件有表面證據和合理的勝訴機會,質疑律政司「雙重標準」,傷害法治。
郭偉強被控本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致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和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他。案件9月14日再訊時,郭偉強表明不認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9日作審前覆核。
近期律政司介入多宗私人檢控案件,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較早前分別對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開槍的警員,以及去年10月在深水埗駕的士剷上行人路撞人的司機鄭國泉提出私人檢控,律政司今年8月介入和申請撤回檢控,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批准。
【案件編號:ESS 122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