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市立例規管短租房屋
1月19日起要領經營牌照

[2020.11.05] 發表
圖為密市。

【明報專訊】密西沙加市制訂附例規管民宿短租業務﹐從明年1月19日起,市民利用自己居所經營房屋短租業務須事先取得經營牌照,附例正等待市議會最終批准生效。

這份密市有關部門遞交給市議會的附例報告﹐對經營者有以下主要規定﹕

· 必須事先取得密市政府簽發的經營牌照﹔

· 出租物業必須是經營者的主要居所﹐即經營者要證明自己一年中大部分時間生活在出租物業內﹔

· 可以出租自己居所的部分或者全部﹐但一次出租時間即連續出租日不能超過30天。

附例報告還對經營者的資格做如下規定﹕

· 最少年滿18歲﹔

· 提供政府簽發的出租房資格證明﹔

· 提供具體經營人員的聯繫信息﹔

· 顯示出租物業是主要居所的證明﹔

· 市府簽發的經營牌照號必須出現在所有出租廣告和宣傳材料上﹔

· 支付年度牌照費250元﹔

· 從2021年1月19日起執行這部新的民宿短租附法。

當前正在經營民宿短租的業主為了取得經營牌照給予6個月過渡期(grace period)﹐而新申請民宿短租的業主必須在明年1月19日前取得經營牌照。

密西沙加市長康寶麗說﹐「對民宿短租施行牌照管理非常重要﹐能確保社區的安全和環境衛生﹐使當地居民與租客和諧相處﹐共建和平安全的社區。」

更多要聞一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0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