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頒應急條例保護「吹哨人」
新冠疫情爆發後,「吹哨人」一詞在內地深入人心。《深圳經濟特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徵求意見稿)》近日正式向市民徵集意見,希望從制度上堵塞漏洞,以助未來應對突發公共衛生風險;其中條文規定,對於「吹哨人」,有關部門有義務保護他們的個人資料和人身安全,對非惡意報告的單位和個人「不追究法律責任」。
非惡意報告 不追究法律責任
新冠疫情在武漢爆發時,武漢市中心醫院眼科醫生李文亮在微信群組提醒親友注意預防,此後被當地警方訓誡,稱他發布不實言論。雖然官方多次表示李文亮並非疫情「吹哨人」,但「吹哨人」的作用在內地引起關注。 《深圳特區報》報道,根據《徵求意見稿》,深圳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公共衛生熱線等多種方式反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消息,舉報有關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行為;對於「吹哨人」,有關部門有義務保護他們的個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對非惡意報告的單位和個人,不追究法律責任。
《徵求意見稿》又表示,市衛生健康部門也有義務設立公共衛生熱線,熱線由市疾控機構負責管理,並對所反映的情G展開調查核實;未來,醫療衛生機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學校等單位和口岸、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港口、零售藥店、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等重點公共場所會成為哨點單位,形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業監測網絡,發生相關情G時,要兩小時內上報。
《徵求意見稿》又提到,深圳市政府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後,24小時內應決定是否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倘啟動應書面報告廣東省政府,並向社會公布應急響應等級以及相應措施。
此外,《徵求意見稿》規定,針對疫情期間的謠言,市政府應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發布制度,全面、及時、準確地向社會發布相關資訊;若因應急處置需要要通報相關病例、病情、活動軌[等消息,應加密處理姓名、住址、工作單位等個人私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