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三死車房爆炸案 技工認無牌
【明報專訊】黃大仙環鳳街一間車房2016發生爆炸及火警,造成3死多人傷,車房技工疑在維修的士石油氣缸時未有採取謹慎責任確保沒有泄漏或積聚石油氣,導致爆炸。他早前否認3項誤殺罪,案件昨高等法院續審。女死者丈夫憶述爆炸在他短暫離開並折返時發生,妻子不停叫救命,但消防卻因大火未能入內救援。
死者夫:妻喊救命 消防火勢太猛未能救
被告黎駿豪(37歲)被控於2015年4月26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車房東主胡漢偉、的士司機陳錦波及相鄰玻璃店女東主伍靄霞。
死者伍靄霞的丈夫伍乾元作供時憶述,當日他與妻在玻璃店收拾東西,準備前往美國。爆炸前他恰巧到隔壁店舖取回鹹魚,回去時就看到爆炸,「一個火球衝鬙h對面,牆都U埋」。玻璃店隨即起火,他聽到妻子在閣樓叫救命。消防到場後,他請求消防員「快爣洇琱茪荂v,但消防員表示火勢太猛未能入內,最後只找到已燒焦的妻子。
當天請假的車房技工曾裕鴻承認,事發時他仍未有機電署所定的「第六類勝任人士」資格;亦同意控方所指,被告和車房東主都沒有相關資格。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