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轟泳線分配不公欠監管 有泳會藉此賺錢 康文署被批一廂情願信非牟利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昨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批評康文署在公眾泳池泳線分配及監管有五大不足,包括沒監管體育總會如何分配泳線予屬下泳會、泳會租用後取消泳線的比率高、泳會違規轉讓泳線等問題,其中獲分配最多泳線的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泳總)被指分配泳線不公。公署調查又發現,康文署只「一廂情願」信納泳會租用泳線舉行的活動是非牟利,卻有泳會曾被揭發以泳線賺錢。泳總和康文署稱會研究公署建議的改善措施。
05年推中央分配泳線
目的推動體育發展訓練
康文署自2005年推行「中央分配泳線計劃」,讓體育總會租用公眾泳池主池泳線作體育發展及訓練,旺季收費每小時166元、非旺季每小時83元。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康文署只規定不諳泳術者和初學者,不可在水深逾1.5米的主池活動,但沒清楚界定「訓練」用途定義。
10會佔泳總一半泳線 礙小泳會發展
現行機制下,康文署先分配泳線予各體育總會,由總會分配予屬下泳會,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調查期間不少泳會和教練向公署反映,某些體育總會分配機制不公,其中泳總於2017至18年度,首10個獲最多泳線的屬會,佔泳線時數一半;據公署報告,泳總2018至19年度獲得時數佔整體分配泳線的58%,公署認為小部分泳會掌握大量資源,有礙小型或新成立泳會發展,建議康文署成立獨立小組制定分配機制,並為分配泳線時數設上限。
公署又表示,康文署未能有效規管獲分配泳線的泳會是否作非牟利用途,只「一廂情願」以泳會屬非牟利團體,便信納其活動屬非牟利,反映該署未能有效查核泳會活動。雖然康文署已採取改善措施,公署認為仍須加強監察措施成效,並適時檢討。本報曾於2017年揭發獲康文署分配最多泳線的泳總,其屬下獲最多泳線的3個泳會,以非牟利團體名義申請泳線,卻指示學員將學費匯入另一私人公司戶口。
屢取消租用無規管 倡設罰則
調查亦發現康文署未有規管泳會取消租用泳線的制度,如荔枝角公園游泳池的2018年取消率達34%,更有泳會取消率達100%。趙慧賢稱,有泳會透過不同總會申請泳線,因取消泳線不設罰則,導致經常取消,公署建議引入懲罰機制。
泳總回應,已於2018年向康文署提交泳線分配調查報告,並會與康文署探討公署建議及研究落實方案。康文署回應會審慎研究有關改善措施。
康文署:審慎研究改善措施
另外,涉及於公眾泳池教授游泳而對泳客構成滋擾投訴,由2016年的41宗,升至去年73宗,公署稱反映問題持續,現時9個公眾泳池設「公眾授泳區」,公眾可在該區教授游泳。公署認為,康文署應就規管授泳區設立統一政策,包括限制每名教練同一時間教授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