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電子煙銷售新例生效 加味產品只特定店舖有售
[2020.07.03] 發表
【明報專訊】安省限制電子煙銷售的新規例已開始生效。周三開始生效的新例訂明,除了薄荷味和煙草味外,大部分加味的電子煙產品現在只限在電子煙專賣店和大麻零售店發售,該等店舖只為19歲或以上人士提供服務。
新例同時規定,尼古丁含量超過20毫克的電子煙產品,只供專賣店銷售。此外,該等店舖內有關產品的擺設,不得從外部看得到。
由於外界連月就青少年吸食電子煙表示擔憂,安省衛生廳長葉麗雅(Christine Elliott)在2月公布一系列措施應對有關問題,該等措施亦禁止在便利店和加油站推廣電子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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