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拍女童如廁 前幼園總監受審
【明報專訊】前幼稚園男總監涉偷拍女童如廁,早前否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屬交替控罪的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控方要求將涉案片段呈堂,辯方反對,並引用七警案表示,為證明呈堂影片與新聞片段一致,無邦q視新聞部曾派代表出席審訊作供,但本案片段來源無從考究,真確性成疑。裁判官押後至本周四裁決呈堂爭議。
引七警案 辯方反對片段呈堂
被告馬祖堯(37歲)案發時為幼稚園總監,現報稱任職導演。經修訂控罪指稱,被告於2014年8月至2018年11月之間的某日,在油麻地一個單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由影像攝錄儀器拍攝女童小便並露出私處的影片。
控方透露,此案源於有人拾獲「USB手指」後報案,USB內有一段約25分鐘兒童色情影片,懷疑被告是偷拍者。辯方反對該片段呈堂,稱現今科技先進,影片可能被人韋y或干擾。
裁判官另應控方申請,禁止任何人及傳媒發布涉案女童、幼稚園、報案人、3名證人及影片中任何人的姓名及身分等個人資料,違令者將被視為藐視法庭。
【案件編號:KCCC 26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