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通過「香港自治法」
【明報專訊】美國聯邦參議院25日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通過「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將授權美國總統制裁對香港施行新版國安法的中國官員、企業與往來銀行,凍結個人的資產、拒發簽證,也可以叫停特定銀行的貸款、外匯交易和股票投資等。
這項法案為跨黨派提案,由民主黨聯邦參議員范赫倫(Chris Van Hollen)和共和黨參議員圖米(Pat Toomey)上月21日在國會提出,當時中國全國人大宣布將制定港版國安法納入議程,提案的兩黨議員稱中國共產黨此舉是對香港自治「厚顏無恥的干預」。
根據提案內容,香港自治權受到「中英聯合聲明」的保障,中國對香港負有的義務規定在聯合聲明與香港「基本法」之中;國務卿應在法案生效90天內及未來每年,認定違反中央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外籍人士和外國金融機構,並將報告提交給國會相關委員會。
根據提案內容,香港自治權受到「中英聯合聲明」的保障,中國對香港負有的義務規定在聯合聲明與香港「基本法」之中;國務卿應在法案生效90天內及未來每年,認定違反中央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外籍人士和外國金融機構,並將報告提交給國會相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