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推翻下級法院判決 裁定詹嘉禮應撤市議員職

[2020.06.25] 發表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議員詹嘉禮(Jim Karygiannis,圖)在去年11月爆出的競選開支超標的事件,安省上訴法庭(Ontario Court of Appeal)已在昨(24日)宣布裁決,裁定詹嘉禮應被取消市議員的職位,即使其犯下的錯誤是無意的。

安省上訴法庭的裁決推翻了安省高等法院的法官查默斯(William Chalmers)在去年11月26日做出的裁決,查默斯裁定詹嘉禮是在「誠實行事下犯錯」﹐屬於「書記失誤」(clerical error)﹐錯不至革職﹐故恢復其市議員職位﹐並要求市府審計委員會繼續審計他的競選開支。

安省上訴法庭的上述裁決指出:「革職很顯然是立法者的意圖,豁免革職的處罰將導致改寫或廢除法規,撤銷因違反法規而引發的後果。」

現年65歲的詹嘉禮是前聯邦自由黨的國會議員,他在2018年10月成功地競選連任第22選區(士嘉堡─愛靜閣)的市議員。但多市政府在去年11月6日突然發表聲明,取消詹嘉禮的市議員職位。

導致詹嘉禮被革職的原因是﹐他用於「慶祝和感謝開支」的競選經費超支近2.6萬元﹐違反了選舉法有關「慶祝和感謝開支限額」的規定。

詹嘉禮不服提出了上訴﹐安省高等法院在去年11月26日做出裁決﹐恢復詹的市議員職位﹐並要求市府審計委員會繼續審計他的競選開支。然而,狀告詹嘉禮違反選舉法的選民查勒夫(Adam Chaleff)向安省上訴法庭遞交上訴書﹐挑戰安省高等法院做出的上述裁決。

安省上訴法庭在進行分析時指出,法律明確地排除了法庭在類似案件中就革職提供豁免,實際上,安省政府特別地取消了法律中有關排除規則的善意的例外的條款。

安省上訴法庭還駁回了詹嘉禮的辯詞,後者指法院法的條款給予法官查默斯司法權讓他留任市議員。上述裁決說,根據法院法給予豁免,將削弱立法對於違反市政法的條款而制訂的後果。

安省上訴法庭還強調說,詹嘉禮可以在提交開支的截止期前糾正自己的錯誤,他本來可以這樣做,但他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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