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社工無業男被捕
【明報專訊】西灣河警員開槍案於本月初開審,裁判官曾批准控方的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申請,禁止披露案中警員A及其家人身分。警方昨日早上拘捕兩名男子,包括一名社工,涉嫌於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受保護者的資料,涉藐視法庭。有大律師稱,違反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屬刑事藐視法庭。
月初開審 法庭批准匿名令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科警司譚威信表示,法庭批准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後,有人在社交平台上發布受保護者的資料,包括姓名、相片等個人資料。
警方經調查後,昨日早上於大嶼山及港島南區拘捕兩名分別33歲男社工及51歲無業男,涉嫌藐視法庭,並檢走一部電腦及兩部手提電話調查。譚威信稱,暫未有證據證明兩人相識,正調查兩人犯案動機,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譚又稱,不評論案件是民事或刑事,會徵詢律政司意見。
高等法院去年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針對警員、特務警察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的行為;而西九龍裁判法院早前批准控方申請的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禁止披露西灣河警員開槍案的警員身分。
大律師:不知已頒令可作抗辯
大律師黃宇逸表示,違反前者禁制令屬民事性質,違反後者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屬刑事藐視法庭,控方需證明被捕人刻意違反法庭命令,而辯方可以不知道法庭已頒令作抗辯理由。
警方消息稱,此案屬刑事藐視法庭,而兩名被捕人同時違反高院的臨時禁制令,警方會一併跟進。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倫智偉對有社工涉案被捕表達關注,正了解事件及了解他是否需要協助,並關心該社工是否被人惡意投訴。對於社工資格會否被取消,倫智偉認為社工註冊局於紀律聆訊前會考慮案件性質以及犯案動機等因素,評估會否影響社工整體形象,現階段難評估事件。
去年11月11日「三罷」期間,21歲學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被警員以實彈擊中腹部,一度命危。他與同日被捕的胡姓學生事後被指涉嫌搶警槍,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及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等罪,於本月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時,控方為案中警員申請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獲批准。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