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草案通過即生效 譚耀宗改指量刑起點5年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下次會議將於本月28至30日(下周日至周二)舉行,料會審議「港區國安法」。保安局長李家超昨日被問到常委會表決通過草案後,法律是否即日在香港實施,他指草案通過後已放入《基本法》附件三,成為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在公布那天,法律當然有效」。他又稱局方正做準備工作,當條文公布生效後,當局會履行職責。至於拘留國安法疑犯的時間是否可多於48小時,李家超回應稱「所有的執法工作都會按照相關的法律及現行法律進行」。
月底常委會 有港區人代列席
據了解,月底的常委會有港區人大代表列席。港區人代田北辰表示,他一早已報名列席,但未收到通知,他知道有港區人代可以列席。至於他為何暫時無份,他估計可能因為他太多意見。
譚:向美交制裁名單屬勾結
另外,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就港區國安法法律草案作出說明後,曾說案情輕微的是監禁3年,其他則是監禁5至10年。不過,他前日在港區國安法網上論壇中改口,指干犯港區國安法的量刑起點為5年,最高10年,又稱有區議員在區議會中恐嚇民政專員、指若不合作會把名字交予美國制裁,認為若真有其事,已屬與外國勾結,有法例之後應要起訴。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