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明凱妻尋求法律意見 指放孟晚舟換釋2人符加利益
【明報專訊】在中國被扣押後起訴的康明凱(Michael Kovrig),其妻Vina Nadjibulla在尋求法律意見後,表示聯邦釋放孟晚舟以換取康明凱及斯帕弗(Michael Spavor)的自由,是合乎加拿大整體利益的。
康明凱的妻子聯同聯邦自由黨前司法部長及前高等法院法官洛克、國際危機組織前主席Louise Arbour,找到處理引渡案件有數十年經驗的多倫多律師Brian Greenspan,就司法部長撤銷孟晚舟案件尋求法律意見。
Brian Greenspan寫了一份逾10頁的意見書,並於5月22日呈給司法部長拉梅蒂(David Lametti)的辦公室。
意見書指出,自1999年起,引渡法已清楚表明,司法部長在任何時間都有權撤銷引渡。他指出在聯邦政府中,由一人同時擔任司法部長及加拿大檢察總長兩項職務。但根據本國的引渡條例,兩個角色是分開的。檢察總長代表提出引渡要求的國家,在孟晚舟案中,也就是了代表美國,至於司法部長則需要基於加拿大整體利益,包括國際關係及政治問題,作出考慮。
聯邦自由黨前司法部司及前高等法院法官洛克認為,孟晚舟案件牽涉2名加拿大人的自由、健康及生命受威脅。加拿大需要以事實的合法性作為基礎,辯論應否釋放孟晚舟,而不應只執著於法庭的獨立性、司法的神聖或以法而治等層面。
國際危機組織前主席Arbour表示,對於聯邦政府聲稱無權釋放孟晚舟,她並不理解。聯邦政府對司法部長及檢察總長在該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十分混淆。她認為司法部長才是主導,而檢察總長的角色則比較小。
拉梅蒂發言人Rachel Rappaport則表示,政府的立場是堅定的。由於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而部長又在引渡過程序中扮演一個角色,故不宜就事件評論。
總理杜魯多與司法部長拉梅蒂均堅持法庭的聆訊程序必須展開﹐這才能展現司法部長的獨立性。
根據處理引渡案件的程序﹐最先是由司法部委任代表﹐決定引渡案能否成立﹔然後再由法庭進行聆訊﹐確定是否有足夠的法律理據引渡當事人﹔最後才由司法部長決定是否將疑犯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