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增教學資源套 稱不能以公義之名違法
【明報專訊】教育局昨在網上新增一份「《憲法》和《基本法》 海報資源套」,稱適合教師於中小學階段配合課程使用。資源套中「人權與法治」主題一項,強調「權利及自由附有責任」,又寫到「不能以『公義』之名違法及施行暴力」。有通識科老師質疑以後能否在高中通識課講授「公民抗命」議題。
該資源套附有局方制定的使用指引,以高中通識教育科為例,指引稱資源套可用作講授法治的基本含意,用於處理法治和社會政治參與的議題,如「市民在參與表達其訴求的行動時,不應作出任何違法行為」。
另外,在「《憲法》和《基本法》」的主題海報範疇,「一個國家,一個主權,一套《憲法》」出現在當眼位置。而在小學常識科、初中及高中中國歷史和歷史科、高中通識教育科及德育、公民及國民教育的使用指引中,均有提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有教師質疑能否教「公民抗命」
中學通識科教師田方澤檢視相關資源套,質疑以後能否在高中通識課上講授「公民抗命」,又認為違法行為不一定是暴力,政府將兩者相提並論有指向性。他又認為資源套只有官方觀點,以人大釋法為例,當中僅列出相關基本法條文,沒有列出社會對釋法的爭議,「明顯有限制通識科要呈現不同觀點的原則」。
田方澤說,即使資源套使用指引僅屬「建議」,但已對同業構成壓力,「資源套以外的觀點及議題是否不能講?」他相信不少教師會擔心不跟指引會被投訴,因此會按指引準備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