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不排除送內地審 葉劉:惹恐慌 陳文敏:被捕者香港法律保障全失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會否有「送中」審訊安排惹關注。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圖)說,「如果中央認為有必要,不應該由香港法院審理,(送往內地審訊)可能都係一個選項」。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港區國安法條文有凌駕性,中央有權將犯者移送到內地受審,並將此寫入條文,但認為這會為香港人帶來很大的震盪、恐慌。法律學者陳文敏形容這是「大開中門」,由內地執法機關決定抓什麼人,一經他們鎖定的人,便會完全失去現時普通法和香港法律對他們的保障。
明報記者
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將定立港區國安法,常委會今日至20日開會,譚耀宗昨表示議程暫未提及國安法,也暫未收到常委會加會通知。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說,中央會保留對極其特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管轄權。譚耀宗昨被問到是否代表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要到內地受審,他說不排除這個選項。他接受本報查詢時說「沒有什麼好恐慌」,認為中央對極其特殊的案件保留管轄權是合理的。至於有什麼情G屬「極其特殊」,他稱自己認為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特區政府點處理外交?」
何謂「極其特殊」情G?
譚:外國勢力干預
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昨午表示,在現有《逃犯條例》下,不可將港人送往內地受審;條例現時無修改,仍然適用。他說,如果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條文稱可將犯人移交內地,要想方法如何與現有法律適應和完善。他強調香港依法辦事,有基本法保障,期望條文不與基本法牴觸。被問到國安法會否在7月通過,唐英年稱不知道。
唐英年任會長的香港友好協進會昨邀請特首林鄭月娥就國安法溝通,唐會後稱,林太在會上主要是聽意見。
葉劉:中央有權送內地審
葉劉淑儀昨回應稱,香港與內地現時無移交逃犯的安排,而國家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有管轄權,香港法院也有管轄權,港區國安法條文有凌駕性,中央有權移送犯人到內地受審。不過,她認為內地司法制度與香港相當不同,港人習慣普通法原則,有公開透明審訊,亦有很多人權保障,若較嚴重的案件可能移送到內地審訊,當然會令很多香港人恐慌。
陳文敏:恐如王全璋
「沒律師代表不能見家人」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表示,若移交犯人到內地受審,「恐怕不是缺口,而是大開中門了」。他說,逃犯條例要求中央政府通過香港司法程序,將一些在國內犯法逃來香港的人送回國內受審,而譚耀宗的說法,等於是內地執法機關可直接將一些在香港犯法的人抓回內地受審,而被內地機關鎖定的人,便會完全失去現時普通法和香港法律對他們的保障。
陳文敏舉例,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被控觸犯國家安全罪,被囚3年多還沒有審訊,沒有律師代表,家人不能接觸,連囚禁在哪堣]不知道,妻子也不能在場聆訊,即使服刑完畢後亦不能馬上回北京與家人團聚,「這便是內地國安法的特色」。
田北辰:信中央不隨便用
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說,若國安法最嚴重的案件不在香港審訊,會感「悲哀但不意外」,悲哀是無可避免損害一國兩制或市民對一國兩制的印象,不意外是沒有一個國家將國家安全完全放手給地區或特區的法院。他相信中央不會輕易動用「尚方寶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嶼Q在立法會回答口頭質詢時稱,港區國安法條文將符合《憲法》和基本法,不會影響本港基本法下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但特區對國防及外交等國家層面行為沒有司法管轄權。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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