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部擬推新規 禁打擊報復「吹哨人」
【明報專訊】應急管理部官網前日(3日)公布《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舉報處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不得打擊報復舉報的「吹哨人」,同時應急管理部擬提高對「吹哨人」的獎勵標準。
《新京報》昨報道,「吹哨人」制度早前已在食品安全領域展開探索,但反映指出對舉報者保護措施不足。應急管理部《徵求意見稿》要求,處理舉報的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嚴格控制知悉範圍,依法保護舉報人和信息員的合法權益;不得對舉報人和信息員打擊報復,認定為對舉報人或者信息員打擊報復的,除依法嚴肅處理外,應急管理部門還可以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
另外,《徵求意見稿》規定,若舉報屬實,按2018年1月原安全監管總局與財政部聯合印發《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給予現金獎勵,並在《獎勵辦法》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根據《獎勵辦法》,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人民幣,下同),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不過,《徵求意見稿》稱,因舉報或提供線索直接避免了傷亡事故發生的,應急管理部門可給予特殊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