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紅磡站問責 屋署上月檢控禮頓

[2020.06.04] 發表

【明報專訊】沙中線紅磡站工程被揭發出現連番嚴重問題後,沙中線調查委員會上月發表最終報告,明確指出政府、港鐵及總承建商禮頓在事件上均有責任。運房局長陳帆昨回應議員質詢時透露,屋宇署已於上月15日按《建築物條例》向禮頓提出檢控,政府亦會因應最終報告的結論,研究港鐵的責任,有需要會按委託協議作跟進。

屋宇署回覆稱,已就沙中線紅磡列車停放處建造工程欠妥情G的指控完成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及徵詢律政司後,已按《建築物條例》第40(2A)(a)(ii)條向禮頓提出檢控,法院已發出傳票,聆訊定於明年1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

多名議員昨詢問政府會否就沙中線工程問題問責。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詢問政府會否考慮全數不向港鐵支付沙中線工程管理費,以及將承建商禮頓列入黑名單等。

陳帆:政府港鐵董事局被「蒙鼓堙v

工程失誤「不涉高層意見」

陳帆稱,紅磡站擴建工程及相關事件所產生的額外開支約20億元,全數由港鐵負責,政府亦積極研究港鐵的責任,如有需要會按委託協議跟進。他續稱,屋宇署於5月15日已向禮頓提出檢控,由於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作評論;又指自2018年10月起,禮頓被暫停投標工務工程資格,至今仍然生效。他又引述調查委員會報告稱,沙中線工程出現溝通上的問題,政府以至港鐵董事局也被「蒙在鼓堙v,故工程失誤「不涉及高層的意見」。

根據《建築物條例》,與任何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註冊承建商,准許或授權在進行該等工程時加入或使用任何物料,而有關物料未按照根據該條例所規定方式而混合、預備、應用、使用、豎立、建造、放置或固定,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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