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任務警察 消防及飛行服務隊將加入
【明報專訊】警方去年起先後委任懲教署、入境處及海關人員擔任特別任務警察,駐守部分重點建築物。保安局證實,計劃將擴展至所有紀律部隊,消防處及飛行服務隊亦會派人加入。
擴至所有紀律部隊
保安局回應稱,根據《公安條例》,警務處長可按條例委任特別任務警察。特別任務警察計劃於去年11月開展,獲委任的自願人員來自懲教署、入境處和海關。今年5月,該計劃將擴大至所有紀律部隊,包括消防處和政府飛行服務隊。警方將安排適當訓練予獲委任為特別任務警察的人員。
據了解,約有逾百名消防及救護員本月將加入成為特別任務警察,飛行服務隊稍後亦會有人加入。
警方刊物《警聲》早前報道,今年2月共有421人加入特別任務警察,近半數來自懲教署。連同即將加入的成員,料有近700名特別任務警察。
消防處職工總會副主席聶元風稱,預料加入特別任務警察的消防員及救護員會參與救火救人及簡單維持秩序任務,以減輕前線警員的工作,不會參與防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