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警9高層捲僭建霸地 議員斥守法意識弱
【明報專訊】短短一個月內先後9名警隊或輔警高層被傳媒揭發涉嫌違法僭建及霸佔官地,包括警務處長鄧炳強及輔警總監楊祖賜。有議員批評警務人員身為執法者應更加謹慎審視個人住所,「無乜可能唔知自己住鶣蛈陬L僭建物」,直斥警方守法意識薄弱,「係咪恃住自己係警察,要其他政府部門畀幾分薄面你,咁點做紀律部隊?」
八鄉指揮官O記總警司亦捲風波
除本報最新揭露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的涉嫌僭建個案外,《蘋果日報》過去兩天亦揭發再多3名警隊高層個案,最新一宗涉及元朗八鄉分區指揮官李漢民,報道指其元朗一地下單位有至少3個懷疑僭建物;此外,曾負責元朗7.21事件警隊調配的新界北總區副指揮官曾正科,其位於荃灣川龍村持有的土地及物業,涉及最少5項違法事項;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總警司黃維,其於大埔錦麗園的單位天台亦被指有僭建物等。
陳淑莊:無可能不知道有僭建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稱,近一個月來揭發的警隊僭建事件已多到不能用「接二連三」來形容,「好似已經變鱁策n普遍鼤{象咁」,認為警隊形象難免會因連串僭建事件受損。她說,未有向屋宇署入則申請的建築物均被視為「僭建」,對公眾構成影響,而警察應更謹慎處理。她強調住屋有否僭建屬個人責任,「一哥肯出來叫警務人員留意(有否僭建)都無妨,但呢瓥ㄜn人提,講出蟒u係有讔遄v。
至於有部分個案的懷疑僭建物在涉事警員購入物業時已存在,陳淑莊認為「唔知道有僭建物」是不能接受的答案,「無可能唔知道,社會上有關僭建的討論很多,就算係法律上,『唔知』只可以用作求情理由,不能用作抗辯理由」。
議員譚文豪則形容涉事警隊高層「帶頭犯法,知法犯法」,不能夠接受警員以「唔知道有僭建」為藉口來蒙混過關,「根本唔使專業知識,好多(建築物)一望落去就知係僭建」,反問警隊「如果有個賊偷洁A佢話佢唔知,咁警察係咪唔拉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