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補機制 曾鈺成引92條剪布 梁國雄曾申覆核 法庭拒批許可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92條,提及議事規則內未有規定的程序下,主席可處理的權力。今次並非立法會主席首度動用第92條,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任內面對議員就遞補機制發動「拉布戰」,亦曾引用此條文「剪布」。內會前主席、自由黨劉健儀向本報表示,議事規則92條賦予主席很大權力,故必須非常小心運用,「盡量少用(92條)是最好」。
劉健儀:92條賦權很大 最好少用
劉健儀表示,92條賦予立法會主席很大權力,理應盡量少用,「我們不能期望(立法會)主席永遠都是很合理、很好的主席」,她並指出,上周五內會會議後,現任主席(李慧琼)亦有權開會、處理內會事務,故她認為無需要、亦無迫切性引用92條選內會主席。
立法會審議《2012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時,面對立法會議員「拉布戰」,時任主席曾鈺成以92條「剪布」,當時社民連梁國雄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不過,法官林文瀚當時拒絕批出許可,指法庭一般情况不會介入立法機關運作,梁國雄上訴至終院仍遭駁回。
當年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曾撰文指出,曾鈺成引用92條剪布「立下了極壞的先例」,並指條文中可以由主席決定的只是「立法會所遵循的方式及程序」,而非一些本來沒有的重大、實質權力,「更甚者,若92條可作無限擴大權力的理解,我們根本無法預見將來立法會主席如何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