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嶺無閉路電視 8?11手寫拘留紀錄不全
【明報專訊】警方去年8月11日使用位於文錦渡的新屋嶺拘留中心羈留大批反修例被捕者,遭質疑安排不當,並有被捕人指控警察濫權,無法與律師會面,且受傷送院者眾。監警會報告羅列新屋嶺設施不足、人手不足及位置偏遠的三大問題,揭示該處沒閉路電視、錄音會面等基本設施,也沒中央電腦系統,包括醫療要求及法律會面紀錄的手寫拘留紀錄不齊全,認為不適合羈押大量被捕者。
30人送院6人沒紀錄
新屋嶺原本用作拘留非法入境者,報告引述警方認為因其可容納較多人、保安規格高、遠離騷亂地區、不易受示威者攻擊,當時最合適作臨時羈留。不過監警會批評該處設施不足,沒有一般警署羈留設施,包括沒有閉路電視、警誡會面的錄音會面設施、可充分確保私隱的會面室。監警會提到閉路電視是「處理被捕人士必備的基本設施」,若有人指控,可作證據。
報告批評新屋嶺沒一般警署的中央電腦系統,紀錄系統不足,當日拘留紀錄全用手寫,醫療要求、法律會面紀錄不齊全,例如有30人送院,當中6人沒紀錄。監警會稱理解警方挑戰,但紀錄有遺漏「是不理想」。報告披露當日新屋嶺僅有1名值日官及4名人員支援行政工作,不足應付安排醫療及律師會面等,未能即時準確保存紀錄,更需額外人手才能將傷者押往醫院。
設備所限 不適合處理疑犯
監警會認為新屋嶺位置偏僻,缺乏泊車位及可到達附近的交通工具,律師及家屬探訪被捕人相當困難,長途跋涉運送被捕人不理想,特別是部分人被捕時或已受傷,強調任何時候被捕人如已受傷,應直接送院。
報告稱新屋嶺僅有兩條固網電話線,一條是與外界通訊,惟流動電話網絡不穩定,律師未必能致電警員。報告引述警方稱,有律師到場要求見被捕人,惟駐守正門的警員沒通知中心內同僚,着律師致電中心,直至律師致電接通,內裏警員才知悉。
監警會認為因設備限制,新屋嶺不適合處理被捕人,尤其羈押大量被捕人,未來臨時羈留處須與警署處理及羈押被捕者標準相同,不應太偏僻,須考慮合理距離內有否醫院及救護站。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