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泄試題 蕭源兩主考罪成 蔡怡脫罪 官:即時監禁是合適選擇
【明報專訊】「補習天王」蕭源涉在現代教育擔任中文科補習導師時,透過手機收發以取得中學文憑試保密試題。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裁決,蕭源及兩名前主考員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蕭源妻子蔡怡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裁判官批評,「蕭源把任職主考員的朋友通通拉落水,拉攏兩名被告泄漏試題」,3人所為已符合串謀犯案的元素,他們的行為導致文憑試制度的公信力受損,造成嚴重不公,「即時監禁是合適選擇」。裁判官下令3人還押至5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考評局回應時重申,所有獲考評局委任或聘用的考務人員,必須把履行職務時所獲悉的一切事宜保密,並強調局方重視公開試的保密與公平,由擬題、審定、包裝等程序均嚴格監控。
4名被告為蕭志勇(又名蕭源)、教師張國權和吳宏樑、蕭妻蔡盈盈(又名蔡怡)。案發時張和吳分別任教佛教沈香林紀念中學及香港華仁書院,據悉張已停職。首兩項控罪控告3名男被告,稱蕭分別串謀張及吳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另蔡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辯方爭議非考評僱員 官:法律上屬「公職」
案中爭議在被告張國權及吳宏樑僅和考評局簽下任用書,並無僱傭關係,惟裁判官水佳麗指出,考評局在《考評局條例》下具相當的公共資源及公權力,法律層面上兩被告的功能已符公職人員定義。
水官續說,被告張國權於2016年文憑試中文科口試擔任主考員,歷時9天,「他就將7天試期的大部分題目,即超過10節的試題以WhatsApp傳給蕭源」。水官斥張國權明顯涉及瀆職,「任何有正常思想的人都會覺得咋舌」。
批泄評分準則或令個別考生獲益 削DSE公正
另一被告吳宏樑則於2017年任中文科口試主考員時,向蕭源傳送主考員會議的評分準則,讓蕭源把資料發布到facebook專頁。水官綜合考評局人員的供辭指出,會上的評分準則相當仔細,如有考生知悉,易取得較高分數。水官批評吳宏樑向蕭源泄密,或令個別考生獲益,削弱文憑試公正。
至於涉及兩項串謀罪名的蕭源,水官稱他案發時分別要求張國權和吳宏樑「乖乖配合」,向他披露口試試題及評分準則;他繼而利用相關內容,在facebook講解試題及製作口試攻略影片。水官稱,不難想像被告犯案都是為協助蕭源提升補習班名氣,對蕭源生意帶來好處,特別是張國權在開考前迅速將大量敏感試題外泄予蕭源,「都是為蕭源效力」,「蕭源把任職主考員的朋友通通拉落水,拉攏兩名被告泄漏試題」,裁定3人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
至於脫罪的蕭源妻子蔡怡,案情指她2017年任職寫作考試的監考員,在監考期間往洗手間以WhatsApp把試題傳給蕭源。
指應另罪控蔡怡 今已過時效
水官裁決時稱,蔡怡和考評局無合約關係,她作為掙取車馬費的監考員,「和濫用公權力尚有一段距離」,而目前未有證據反映蕭源會如何利用蔡怡泄漏給他的試題,故裁定蔡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水官續稱,控方應以《考評局條例》第15條保密條例起訴蔡怡,惟現已錯過檢控期限。
【案件編號:WKCC25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