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大常委前秘書長 貪6億囚8年半
【明報專訊】《中國紀檢監察》雜誌近日披露廣東省中山市人大常委會前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李偉健(正處級)貪污案的細節,指經查明,李偉健腐敗案時間長達20年,涉案人員超過20人,涉案款物價值逾6億元(人民幣,下同)、土地170多畝。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受賄罪,一審判李偉健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款100萬元。李偉健表示服從判決,未提出上訴。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李偉健違規經商辦企業是由擔任坦洲鎮黨委書記開始的,他在2001年至2015年間先後利用擔任坦洲鎮黨委書記、中山市信訪局局長、中山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等職務影響力,伙同他人通過製作虛假用地申請材料,違規取得坦洲鎮177.29畝土地使用權,並將其中104.32畝倒賣獲利,71.32畝用於興建廠房、市場等出租獲利;另李偉健還與時任坦洲鎮建設管理所所長羅榮富共同出資200萬元,興建商住樓出租,至2018年1月,李偉健共獲取租金約4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