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兩警官涉僭建霸地 地署屋署跟進 涉莊定賢及韋華高 警方不評論
【明報專訊】再有兩名非華裔高級警官所居住的村屋懷疑僭建及霸佔官地。去年底獲擢升助理處長的警察機動部隊校長莊定賢(David John Jordan)全幢村屋寓所的前地花園為官地,未知有否向政府租用,天台亦有固定上蓋,涉嫌僭建。曾形容示威者為「黃色物體」(Yellow Object)的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Vasco Williams)所居住的西貢村屋頂層單位,露台部分位置以玻璃圍封,天台亦有鐵皮上蓋,懷疑屬僭建。屋宇署及地政總署稱會派員視察,若有違規會採取行動。
屋宇署稱將派員視察懷疑村屋有僭建物一事,如發現有違規會採取適當行動。地政總署則稱,分區地政處會安排作實地視察,如證實有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會按現行適用程序及個案優次,採取執管行動。警方回覆稱不評論個別個案,着傳媒如有資料或證據,可向有關部門查詢或投訴。
莊定賢屋前花園為官地
韋華高村屋天台有上蓋
本報昨到莊定賢位於西貢田寮46號的村屋外觀察,見屋前花園以橙色地磚鋪設,更以木板圍封,天台亦築有鐵皮上蓋。本報查冊得悉,莊定賢於2007年購入全幢3層高村屋,該村屋的批約受《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監管,而在1996年的批地文件中,亦明確標註其屋前空地、現被當作花園的用地為「Govt. Land(政府用地)」。
規劃師:加建物有申請不違法
城市規劃師吳永輝稱未知莊定賢有無向政府租用門前空地,無法肯定其花園是否霸佔官地,但若他並無租用,屋前有搭建物、裝有圍欄及舖上地磚皆是違法行為;而其天台搭建物,吳認為鐵皮上蓋看似不能隨便收起或安裝,很可能是固定上蓋,如無向屋宇署申請,亦是違法。
本報昨亦到韋華高的住所外,見其露台有約10平方呎位置以玻璃圍封,天台亦有鐵皮上蓋。按土地註冊處資料,韋華高在1995年購入西貢大洞村70號頂樓連天台單位,該村屋為丁屋。吳永輝稱,村屋天台及露台均不能有圍封的搭建物,認為韋華高的露台和天台鐵皮上蓋,若無申請就有可能違法。
莊定賢花園放警察雪糕筒
本報亦拍攝到莊定賢屋前花園及泊車位旁均有印上「警察」字樣的「雪糕筒」。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要視乎管有警察雪糕筒的原因,才能判斷是否違法。他說,若警方在該處工作後遺下,而市民暫代保管,或不違法;但若市民是據為己有,以作裝飾品或用以霸地嚇人,就有可能觸犯「盜竊罪」。至於警察自行管有警方物件是否合理,陸認為警察也不代表有權擁有警方物件,並當作私人物件使用,稱是次情况需再作調查才能判斷。警方回應稱會了解事件。
助理警務處長陶輝被指違規入住牌照屋一事,地政總署昨被問及調查進度時稱沒有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