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擄富商勒索 假釋犯槍殺鄰居無期徒刑
【明報專訊】曾犯下綁架富商勒索案的男子蔡進德,假釋出獄後,前年因與鄰居起爭執,在光天化日下於公共巷弄持槍行刑式殺死對方;最高法院維持原判決,考量他去年已中風失語,將他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51歲的蔡男2003年12月27日遭羈押入所,之後因為他犯下強盜案與擄人勒贖案各被判刑8年及8年半確定,經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6月後,2014年10月13日他獲假釋出監。
2018年12月24日下午5時,鄰居蔡姓男子騎乘機車返家,將機車停放巷口超商旁時,蔡進德認為對方瞪他,再加上先前積怨難忍,持槍近距離朝蔡的上半身連續開槍射殺,蔡中槍蹲地不起,他仍從背後近距離射殺。
歷審認為蔡男手段殘酷、駭人聽聞,若僅處以長期自由刑,尚不足以評價其犯罪所生之損害,但考量他逃亡數日後帶槍投案,到案後承認犯行,且因左側中大腦動脈流域中風,造成失語症,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