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中聯辦代表中央 不適用22條
【明報專訊】中聯辦是否受《基本法》22條限制爭議持續,律政司長鄭若驊昨表示,22條提及中央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特區自行管理事務,「不適用於中聯辦的情况」,她並引基本法第12條稱,香港直轄中央政府,加上中國為單一制國家,權力是由中央授權香港,「(中央)作為主體,定有監督權」。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回應本報查詢表示,基本法12條難以推論中聯辦對香港有監督權,並質疑中聯辦監督權權力包括什麼、透過什麼方法行使及有何限制,「中央人民檢察院對法院行使監督權,法例有清楚說明;中聯辦的監督權,法例又可有清楚說明?」
鄭若驊昨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時表示,中聯辦是代表中央,故不是基本法22條提及的「中央所屬各部門」, 22條第1款不適用於中聯辦。民主黨鄺俊宇質疑中聯辦是否「無王管」,鄭若驊則表示,《憲法》第5條寫明一切國家機關必須遵守《憲法》及法律,國務院國函亦寫明,中聯辦及相關人員要遵守基本法及當地法律。
鄭 :須守憲法基本法本地法律
議會陣線毛孟靜質疑,基本法無提及中聯辦有監督權,又質疑監督權是否有底線及範疇。鄭若驊引述基本法12條,表示香港直轄中央政府,加上中國為單一制國家,是中央授權香港高度自治,中央作為授權者定有監督權,但強調中央提意見後並非代替香港政府做事,特區政府高度自治下,仍要自行操作。
稱毋須釋法 中聯辦支持候選人非干預
鄭若驊在會後表示,毋須就22條爭議提請釋法,至於中聯辦支持特定候選人會否構成干預,她稱「任何人都可表態支持不支持一個人」。她又說違法、無權做的事才屬「干預」,例如有國家通過制裁影響其他地方施政,才屬干預。
陳文敏:特區難說不 監督僅文字遊戲
對於鄭若驊說法,陳文敏提出多項質疑。他稱「干預」是影響對方做或不做某事情,中央發表意見後由特區執行,不代表無干預,「問題是當中央行使監督權發表意見後,特區政府還可以說不嗎?監督和干預,只是文字遊戲而已」。
陳文敏並反問,若中聯辦遵守香港法律的基礎是憲法第5條,中央各省、自治權亦同樣按此遵守香港法律,「為什麼22條還要列明它們要遵守基本法?」他並質疑若中聯辦非22條所指中央部門,「那你有什麼條文規管中聯辦或中央不能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