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拉警衣阻追捕 電訊職員控阻差
【明報專訊】去年10月7日晚上在馬鞍山發生警民衝突,電訊公司職員涉嫌在新港城中心拉住一名正追捕他人的警員,當場被捕,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5月29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和檢視相關閉路電視片段。
被告楊永廉(39歲)報稱電訊公司客戶服務職員,現暫准以1000元現金、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禁足新港城中心的條件保釋外出。控罪稱,他於2019年10月7日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四期2樓,阻礙一名邵姓警員執行職務。
據了解,案發時警方正在中心內追捕一名疑似使用雷射筆的人,當時情G混亂,其間被告主動地拉了一下一名警員的制服後即被捕,而該警員並無受傷。
餐廳經理控襲警「搶犯」
另外,去年11月10日巿民在九龍塘又一城發起「和你shop」示威,其間有人向警施襲,意圖搶走兩名被捕男女。報稱餐廳經理的被告韋穎(35歲)昨再提堂,經控方修改控罪後,被控5項襲警和2項教唆、慫使或促使合理羈押下逃離罪,暫毋須答辯,獲准以5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至本月27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
【案件編號:STCC588/20、WKCC4416/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