孿生子輪流上幼兒園 只繳1人註冊費挨告
【明報專訊】趙姓男子和許姓妻子育有一對雙胞胎兒子,以小兒子1人名義去幼兒園註冊,中間會讓大兒子輪流去上課,但園方事後以夫妻沒告知,少繳大兒子1萬多元費用,控告2人詐欺;但趙、許則喊冤稱事先都有說好,檢方也發現園方有分別紀錄2名幼兒名字、出勤,園方老師也稱知情,予以2人不起訴。
幼兒園指控,趙男、許女育有一對雙胞胎兄弟,卻基於詐欺犯意,僅支付他們小兒子的註冊費、午餐費等,沒有告知園方就擅自更換由大兒子就讀,導致他們誤以為仍是小兒子來上學,實際上卻提供給大兒子相關就學服務。
幼兒園說,直到他們發現來上課的這名孩子,竟然是雙胞胎兄弟輪流出現,就告知趙、許必須要補繳大兒子的註冊費等一共1萬2174元,未料對方均不肯繳納,認為受騙提告詐欺得利罪嫌。
檢方訊時,趙、許坦承去年3月間讓大兒子就讀該幼兒園,但堅決否認有詐欺,許女辯稱,事前都有和幼兒園園長、託嬰中心說好,當天是何人請假、要換何人去就讀,和園方的LINE對話紀錄都有保存。趙則說,他們報名時就是報2人,但實際註冊的是小兒子,但小兒子請假時,大兒子中間就有去上課,他們夫妻事前有向園方申請,對方也有收費。
檢方查,幼兒園雖指控夫妻僅繳納雙胞胎兒兒子其中1人註冊費,並在就讀期間擅自更換就讀的幼兒,但也說知道他們有2個小孩,幼兒園主任則表示,該夫妻幾乎都有告知當天託嬰、就讀者為大兒子或小兒子,也會明確通知何時要來接大兒子或小兒子。該主任也供稱,夫妻曾說去年3月這段期間,小兒子回鄉下,是大兒子來上課;另名老師則表示,他主要是照顧小兒子,大兒子只是偶而會來,檢方再根據去年1至3月學生出勤紀錄,上方明確載有大兒子、小兒子2人姓名,以及出勤狀況,並有將小兒子名字塗改成大兒子的紀錄。
另外,幼兒園去年3月也曾對大兒子多收7天的月費,可見園方已知趙、許有2名兒子,就讀期間也會告知是誰來上課,難認主觀上詐欺犯意,偵結予以不起訴;至於雙方就學費爭議,屬債務不履行糾紛,應循民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