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已開始在中國湖北省以外的地區蔓延,在近期從中國返回加拿大的不少華裔都自願加入了自行隔離的行列。不過,有完成自行隔離的華裔僱員準備上班時﹐卻被僱主索取健康證明。
對此﹐華越柬寮法律援助中心的行政主任吳瑤瑤指出,加拿大的僱主沒理由要求在近期從中國返回加拿大的僱員必須在提交醫生開具的健康證明後方能上班。
如果僱主的上述做法僅針對華裔僱員,就構成了針對華裔的歧視。就如何獲取健康證明尋求幫助,有人透過社交媒體提問說:「隔離結束了,公司非要我提交健康證明才讓我回去上班,應該怎麼操作?」
吳瑤瑤說,儘管加拿大的衛生官員希望從新冠肺炎爆發的疫區湖北省入境加拿大的人士自行隔離14天,但上述有關隔離的指引不是強制性的。至於從湖北省以外的中國其他地區來到加拿大的人士,更沒有被要求自行隔離。
她說:「從中國返回加拿大的人士,沒有一定要自行隔離的說法,這不是強制性的。因此,僱主沒有理由要求從中國返回的僱員提交健康證明。」
做法不妥但不違反勞工法
吳瑤瑤又指出,儘管僱主的上述做法是不應該的,但不涉及違反勞工法。另外,如果僱主要求所有從中國返回加拿大的僱員均提交健康證明,並不僅僅針對華裔僱員,就難以構成歧視一說。否則,如僅針對華裔僱員,就構成了針對華裔的歧視。王裕佳醫生則認為,僱主要求那些已完成14天自行隔離的僱員在提交醫生開具的健康證明後﹐方能重返工作崗位,這一做法是可以接受的,並未構成歧視。
王裕佳認為做法可接受
他說:「已經自行隔離14天的人士可要求家庭醫生開健康證明,醫生可以說明該位人士健康狀況良好,沒有出現任何感染病毒的症狀,已經可以上班。僱主採取這一預防措施,在我看來沒什麼大不了的﹔相反,這樣做可使自行隔離的人士和工作場所的其他職員從中受益,有助於消除其他職員對於可能感染病毒的恐懼感。」
但他強調說,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新冠肺炎在加拿大傳播的風險依然較低,無論是聯邦還是安省的衛生官員,迄今尚未出台任何政策,要求從中國各地入境加拿大的人士自行隔離14天。在現階段,只有從新冠肺炎疫區湖北省來加拿大的人士被要求自我隔離兩周,以減少病毒傳播的風險。
隔離期間無薪 僱主涉違法
他特別指出,如果進行自行隔離的僱員在隔離期間是無薪的,僱主就涉嫌違法,但如果僱員享有帶薪的隔離期,當然是好的。
在士嘉堡開設國語診所的華裔家庭醫生Stanley Zheng說,已有正在自行隔離的人士致電其所在的診所,查詢有關開具健康證明的事宜。
他說:「人們可以找自己的家庭醫生開健康證明,我的做法是:要求對方出示返回加拿大的機票,在核實其確實已自行隔離兩周且沒有出現感染病毒的症狀後,再開出健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