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昨晚對一名自上海搭機從松山機場入境,轉搭高鐵到左營的陸配,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舉發通知書;如果當事人未於10天內陳述正當理由,違法搭大眾運輸將被罰15萬元。 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表示,因為陸配從武漢肺炎疫區返回高雄,在機場已收下「居家檢疫通知書」,上面載明不能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但是當事人仍搭乘高鐵到左營站,已經觸法,所以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衛生局開出違反事實內容是自疫區入境應配合執行居家檢疫防疫措施,當事人違法居家檢疫規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一項的第4款規定,依同法裁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潘炤穎指出,當事人已簽收舉發單,依規定當事人要在10天內陳述正當理由,否則就會開罰15萬元。 據了解,警方掌握陸配搭乘高鐵,並通知疾管處人員,潘炤穎表示,衛生局會同員警在陸配尚未返家前已趕抵她家門口等候,於陸配返家後要求她簽收舉發單,並告知要依法居家檢疫14天,相關人員隨時會盯緊她的行蹤,絕對不能失聯且外出。 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左營分駐所員警配合高鐵人員在左營站攔截,通知她丈夫載回家居家檢疫,並已依傳染病防治法送衛生福利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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