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聆訊再延 大狀:現只探監做文件 大律師會質疑遲通知 司法機構:已盡早
【明報專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司法機構昨宣布一般法庭聆訊延期至2月23日,是司法機構第四度宣布延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大量案件因而重新排期,又未知法院何時回復正常運作,有刑事大狀現時只能處理文件、探監及保釋申請的工作,工作量和收入大跌,甚至需向業主提出減租。大律師公會本周一去信司法機構表關注,司法機構回覆稱押後聆訊屬「嚴重事件」,並會盡早作相關公布。
多宗備受社會關注案件如「一地兩檢」上訴聆訊、「七警案」申請上訴許可等,均因應法院延期聆訊需重新排期。據了解,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就暴動罪刑期提出上訴的裁決,上訴庭原定本月尾頒判辭,惟有份參與案件的大律師表示,法庭至今未有進一步通知,自己目前掌握的資訊與記者所知一樣。
公民廣場案今頒判辭 延期後首次
不過政府6年前封「公民廣場」(政總東翼前地)司法覆核上訴案的判辭將於今午頒布,但不會開庭處理,改為網上頒布,為司法機構自1月29日宣布聆訊延期後首次有判辭頒布。有律師相信,法院可能在此期間繼續有限度頒布判辭。
律師樓改輪更制 曾要求減租被拒
有事務律師形容,目前聆訊延期的安排導致其日程「亂晒」,有民事案件需押後至2022年才能開庭。而法庭登記處亦暫停開放,導致申請司法覆核、入稟民事索償等工作亦暫停,其律師樓目前改以「輪更制」上班,有律師樓甚至暫時停止開放。擅長刑事訴訟的大律師陸偉雄亦表示,現時主要工作是文件處理、探監或保釋申請。他說,年資較淺大律師除工作量和收入大減,同時需支付辦公室(chambers)租金,形容目前安排對他們影響較大,更透露其事務所的大律師曾要求向業主減租但遭拒。
大律師公會早前向司法機構發信反映,法庭往往一兩日前才知會法律代表押後聆訊的消息,希望司法機構提前通知,同時建議以電郵等方式處理部分法庭文件。司法機構回信解釋,押後聆訊屬「嚴重事件」(serious matter),除非有其必要,否則司法機構不會作相關決定。司法機構又說,因應疫情發展和政府應對措施,機構作進一步宣布前必須做多種考慮,目前已盡早公布。
明報記者
(武漢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