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口罩供應短缺,有商人高價出售口罩。多個政黨早前提出引用《儲備商品條例》對口罩限價限購。行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早透露,政府正研究訂立法例,管制口罩等防疫物資不准抬價、囤積;她建議除《儲備商品條例》外,政府亦可選擇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和緊急法做同樣規管。不過,政府晚上出稿回應稱現時無計劃立法規管,因此舉會適得其反,不能解決供應緊絀問題。
葉太昨早在商台節目表示,《儲備商品條例》須透過發牌制度運作,未必趕及應付疫情,認為政府需另立緊急法例。她接受本報查詢稱,按《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7條,食物及衛生局長可為「防止任何疾病、疾病的來源或污染傳入香港、在香港蔓延及從香港向外傳播;及預防任何疾病」的目的立例,規管口罩價格、囤積。她說《緊急情G規例條例》都能應用,惟正受司法挑戰,須克服法律困難。
大狀:《儲備例》難即用
《防控例》如緊急法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認為,上述3條條例都有權力做到不准口罩抬價和囤貨,但《儲備商品條例》適合長遠口罩有穩定供應時用,如唯一的「儲備商品」食米,政府利用發牌制度運作,若將口罩納入儲備商品,需建立行政系統,未能立時使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可視為限制於公共衛生緊急事態的「緊急法」。
至於限價會否干預自由市場和私有產權,違反《基本法》,李安然稱要視乎限價有否合理原因。他說即使立法限價限購和禁止囤積,若不規定口罩不可出口,「商人覺得被箝制營利空間時,或將口罩出口去其他地方」,亦有可能因營利空間減少,令人不做口罩生意。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稱,全球口罩供應不足才會推高口罩價格,政府能確保供應前,還建議立法針對供應去「加辣」是愚昧,限價並不鼓勵供應,商人或會考慮將口罩轉售予更有利可圖的地方。他稱,即使之後立法應該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而非用正受司法挑戰的緊急法來「暗渡陳倉」。
楊岳橋:未確保供應 立法愚昧
政府昨晚出稿稱,在口罩短期供應仍緊張下,政府認為致力增加供應和管理口罩需求是較為切實可行的做法,現時「並沒有計劃」透過立法就口罩的供應和價格作硬性規管。
葉太:不能說限價即無入口
葉太則批評,「好明顯係有欓F策局唔肯做洁v,政府不能推說限制口罩價格便無人輸入口罩,因只是管制抬價的「壞分子」,政府亦可定價至商人有「合理利潤」,更反問「唔通你話做租金管制就無人起樓,無人出租咩?」
民建聯周浩鼎表示,聽到葉太在電台的說法,本來以為政府如夢初醒對口罩限價,但到頭來一場空,強調會繼續督促政府。他指政府要全力搜購、增加供應是必然,但口罩供港後,政府亦責無旁貸要從銷售層面規管,禁止炒賣、限購。他稱「街邊炒到1000元一盒口罩」,若政府不限價,即使有貨,基層亦不能負擔。
明報記者
(武漢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