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屭}昨呼籲修例,將新型冠狀病毒納《僱員補償條例》的職業病附表,令相關行業有可能受感染者可獲賠償。多名立法會議員均稱修例無爭議,勞工界建議擴大受保障的職業至酒店、航空等行業。 倘效SARS框架 可即落實 何屭}昨表示,2003年因SARS最初並未被列入職業病,受感染醫護人員所獲賠償多是恩恤性質而非法例保障,冀今次能堵塞漏洞。 立法會2004年文件提出將SARS及甲型禽流感列入《僱員補償條例》職業病附表,當年文件指出,訂明職業病列表的目的,是為免卻僱員要證明自己是因從事受僱工作性質導致患病,從而加快申索補償程序。當中,附表將醫療及護理界僱員、醫療研究工作者、驗屍及殯儀服務等職業,列入感染SARS的相關職業。何屭}稱可參考上述框架,馬上落實。 醫學界陳沛然相信爭議不大,是精神上、實際上的支持,但亦說「無人想要這補償,因為要染病、有傷亡,才會令條例生效,不會有人希望拿到賠償」。衛生服務界李國麟稱看不到條例有爭議,但強調應做好實質保障前線的措施,現階段談職業病補償未能令醫護安心。 建制派陳凱欣亦相信爭議不大,並指政府應主動推行措施,「如不做,反而會集體譴責(政府)」。她認為,下一步或需參考SARS做法,包括設基金協助康復但有後遺症的病患等。 議員料無爭議 勞界倡擴行業 2004年時在立法會擔任將SARS列入《條例》職業病附表的小組委員會主席、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稱,職工盟完全支持何屭}的倡議。至於若將武漢肺炎列入《條例》職業病附表,他強調必須有追溯,令已染病者亦可受保障,亦冀擴闊行業範圍至酒店、航空、運輸業界等,「愈闊愈好」。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稱何的建議增加勞工保障,勞工界會支持。他冀可擴闊至酒店、運輸業,並稱應就將什麼行業列入附表廣泛諮詢勞工界,但亦說縱使今屆立法最好,惟若要諮詢「未必急得來」。 (武漢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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