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空置校舍地倡建住宅 14幅可建公營房屋
【明報專訊】規劃署昨日公布更新了經中央調配機制檢視的空置校舍用地報告,已檢討並確定233幅空置校舍用地長遠用途,建議26幅土地可作住宅用地,其中14幅用作興建公營房屋;署方又建議27幅位於鄉村範圍的新界村校空置用地,可保留作鄉村式發展、鄉郊用途、休憩用地等,其餘則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有團體批評用作興建公營房屋的土地太少,建議不適合興建公屋的土地,可作興建過渡房屋之用。
審計署2015年批評政府各部門未善用空置校舍,浪費資源,其後規劃署按中央調配機制,檢討教育局已確認毋須作學校用途空置校舍用地,確定其長遠用途。規劃署昨根據最新檢視報告,更新有關清單及建議的長遠規劃用途等資料。
180幅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
在233幅空置校舍用地中,規劃署建議180幅長遠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26幅建議作住宅用途,當中14幅發展公營房屋;餘下27幅位於鄉村範圍的前新界村校空置地,則建議保留作鄉村式發展、鄉郊用途、休憩用地用途等。
規劃署指出,截至去年6月底,233幅空置校舍用地中,有43幅座落在私人土地,有關用途須由土地擁有人決定,另7幅礙於用地或技術限制,現時並不適合使用。
公屋聯會總幹事、房委會委員招國偉稱,按照規劃署現時的數字,可興建公屋的用地比例仍偏低,但他表示理解,因部分用地的位置、配套等未必適合發展公營房屋,供大量人居住,「如果是適合的話,當然希望多些」。他認為不適合建公屋的土地,可考慮興建過渡房屋,協助改善基層住屋問題。全港關注茤苭郊x召集人賴建國稱,只有14幅空置校舍用地作公營房屋發展「肯定是少得滯」,他無奈說:「街坊唯有再努力等。」他說未來經濟好壞仍是未知數,基層生活或受影響,亦不排除有更多人輪候公屋,令整體輪候時間進一步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