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智經研究中心委託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做第3輪「市民對香港法治狀G意見調查」,於2019年10月18日至11月4日以電話訪問1003名15歲或以上香港居民。調查顯示,52.2%受訪者不滿法治狀G,遠高於2018年的27.5%及2017年的27.3%。受訪者對10項法治落實狀G指標的評分皆跌至3年新低,當中「防止政府濫用權力」評分最低,而「維持治安及保護人身安全」評分錄得最大跌幅。有學者分析,反修例風波中警隊與政府犯錯卻未有問責,嚴重削弱市民對法治的信心。
逾半港人不滿法治狀G
調查中法治層面10項落實狀G指標以10分為「完全做到」,0分為「做不到」,除「打擊貪污」及「以法律機制促進經濟發展」外,其餘8項指標均低於5分。「防止政府濫用權力」連續3年評分最低,2019年跌至3.61分,按年跌1.56分。報告認為反映公眾對防止政府濫權的狀G觀感持續下降,值得社會關注。「維持治安及保護人身安全」過去兩年評分最高,2019年錄得最大跌幅,得4.05分,是倒數第二位。
是次調查新增有關法治目標的問題,在4個目標中,最多受訪市民認為「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同自由」(36.1%)為最重要的法治目標,其次為「爭取更公義的社會」(31.2%),兩者明顯高於視「維持社會秩序」(26.8%)及「營造良好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4.5%)。
智經主席劉鳴煒認為數據「已為政府敲響警號」。他說若市民認為政府無法維持治安及保護人身安全,甚至濫權,將嚴重削弱公眾對香港法治的觀感及評價,令香港法治陷入信心危機。他認為政府施政需更積極,決策過程需有更高透明度,減低市民疑慮。
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相信評分受反修例事件影響,示威期間警察執法涉濫權或濫暴的問題,令市民憂慮人身安全。他說過去半年警隊與政府犯錯卻未有問責,嚴重削弱市民對法治的信心,也予市民濫權嚴重之感。
——綜合《明報》報道、智經研究中心網頁
◆知識增益
司法覆核
據律政司網頁所載的《司法覆核概論》,任何人都可透過司法覆核要求法院糾正公共機構的錯誤,以確保有關機構在履行公共職能時能根據法律行事,並受監察及制約。該文件指司法覆核難免對行政機關造成壓力,然而這亦有助政府和公共機構在行使權力及制定立法建議及政策時,必須考慮是否符合法律,謹慎地維護法治及維持良好的行政運作。
智經研究中心的調查問及市民對「司法覆核制度被濫用」的看法,2017及2018年的調查中,回答同意及不同意的比率十分接近,各佔約三成,但2019年的調查結果顯示,有41.7%的受訪市民表示不同意,明顯高於2018年的32.7%和2017年的32.2%。調查亦顯示受訪者年紀愈輕,愈不認同司法覆核制度被濫用,15至24歲有57.2%不同意,25至54歲為46.8%,55歲或以上為36.2%。
.法治評分低(圖)
■模擬試題
◆資料回應題
(1) 根據資料圖表,描述市民對法治層面落實狀G評分的變化,並解釋變化反映的現象。
(↑歸納數據背後反映的情G)
(↑可從增減、變化幅度等向度說明)
關鍵字:變化、現象(圖)
◆延伸回應題
(2) 「司法覆核制度有礙香港政府的管治效能。」你同意這說法嗎?解釋你的答案。
(↑市民可向法院申請裁決政府等公共機構的政策或決定是否合法)
(↑政府能否有效制定及實施政策,從而有效治理社會,維持社會穩定發展和進步)
同意:
.增加施政困難
市民就政府的政策提出司法覆核,或令政策或工程受阻。以港珠澳大橋為例,2010年有東涌居民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政府的環評報告忽略大橋工程對空氣質素的影響,法院裁定大橋兩份環評報告不合法,要求環保署長撤回環境許可證,政府其後上訴成功,至2011年11月大橋才正式動工,有指工程進度因此延遲。司法覆核制度可能有礙政府及早回應社會需求,降低政府的管治效能。
.機制或被濫用
近年有市民將司法覆核視作為政府政策把關的工具,或有濫用司法覆核之嫌,可能影響政府的行政效率,未必有利政府的管治效能。如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曾指出,司法覆核程序可能被濫用,削弱公共機關對高等法院程序的信心;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近10年多次透過法律援助申請司法覆核,大多敗訴,亦被指浪費公帑,濫用機制。
不同意:
•改善施政效能
司法覆核可有效監察政府,雖然對行政機關造成壓力,但有助政府完善政策,提高施政效能。如行政署曾規定「公民廣場」必須事先申請,才可於周日及公眾假期在該地集會,市民就此提出司法覆核獲裁定勝訴,行政署其後須重開「公民廣場」。司法覆核可促使政府制定政策時考慮相關法律條文,長遠而言有助提升政府管治效能及市民生活素質。
•維持政府管治威信
香港社會提倡司法獨立,司法覆核制度有助維護法治及維持政府的管治威信,有助提升政府的管治效能。2019年4月律政司長鄭若驊稱,過去3年涉及政府的司法覆核案約有650宗。透過司法覆核制度,市民可從法律渠道提出對政府政策的質疑,監察政府防止濫權是落實法治的指標之一,有助提升政府管治效能。
顧問教師:陳志華老師
[通通識 第6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