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男子兩年前趁家中無其他人之際猥褻年僅9個月大孫女,次日媳婦察看監視畫面,驚見女兒受害,氣得報警提告。男子坦承犯行,離家不再有接近被害人的機會,兒子也為他求情。但法官查出男子案發第2天還猥褻另一名小孫女,並已被判刑,難認有憫恕之處,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聯合報》報道,判決書指出,男子是被害女嬰的祖父,卻罔顧倫常,2017年8月間利用他獨自在家照顧孫女時涉嫌猥褻。他的媳婦隔天凌晨,因察看家中監視錄影畫面,無意中發現女兒遭公公猥褻,報警處理。辯護律師以被告惡性尚非重大,且已履行被害人家屬要求,離婚搬離住處,請求酌減其刑。但法官查出男子除猥褻被害孫女外,次日又以同一手段,猥褻另一名小孫女,且已被判刑,難認有憫恕之處,無從酌減其刑或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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