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塘站擲汽油彈案4男提堂 被告:警恐嚇「搞你老婆仔女」 逼交手機密碼
【明報專訊】港鐵九龍塘站去年10月被投擲汽油彈,波及兩部閘機,警方前日(7日)拘捕5名男子涉嫌點燃汽油彈焚燒閘機、駕車接應同伙,其中4人昨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同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3月2日再訊,以待化驗調查。其中一名送貨員寓所搜出氣槍、胡椒噴霧等,原被控3罪,但控方遺漏了其中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的律政司檢控同意書,昨晚6時半重新開庭撤回控罪。
4名被告依次為送貨員曾裕生(26歲)、公司東主黃漢偉(30歲)、技術員鄭偉森(33歲)和地盤工王錦發(40歲)。4人同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控罪指,被告去年10月12日在九龍塘站G1出口,用火損壞屬於港鐵公司的兩部閘機。
據了解,案發當日下午2時半,港鐵職員發現閘機被燒,現場遺留汽油彈碎片。閉路電視片段拍到兩名蒙面、身材一肥一瘦的男子作案,其中一人在閘機放下汽油彈,另一人點燃汽油彈。同日2時許,閉路電視拍到4名被告在歌和老街集合。其中兩人曾脫下面罩,被拍到容貌;有被告以私家車接載對方。根據警方檢取的八達通交易紀錄,有被告曾乘搭港鐵到九龍塘站,及經過城門隧道拍卡繳費。
辯方在庭上表示,第四被告王錦發育有兩名幼女,王曾被警員要求交出手機密碼,脅迫「唔畀密碼,我就搞你老婆仔女」,王唯有照辦。至於代表次被告黃漢偉的律師則投訴,警方昨午公開聲稱眾被告原本相識,但4人關係仍在調查中,批評警方做法不當。
首被告曾裕生原被加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仿製火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共3罪。控罪指,他今年1月7日在秀茂坪一個單位管有兩把摺刀、5枚汽油彈、兩支氣槍、5支撬筆。據悉,他當日被搜屋及被捕。
控方漏律政司檢控同意書 撤控管有仿製火器
散庭個半小時後,於晚上6時半重新開庭,控方決定撤回曾裕生的「管有仿製火器」罪,獲裁判官批准。辯方在庭外稱,撤控是因為控方遺漏了律政司的檢控同意書。
裁判官下令曾裕生還押候訊,其餘3人以1萬至10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等。
【案件編號:KCCC50/20】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