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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韓國總統文在寅昨(7)日主持國務會議,批准頒布《公職選舉法》修訂案,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定於今年4月國會大選起適用。據《韓聯社》報道,文在寅昨於韓國總統府青瓦台主持國務會議,會中批准頒布《公職選舉法》修訂案,主要內容包含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以及部分引進「混合成員比例選舉制度」,定於4月15日舉行的國會議員選舉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