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早前委託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研究英國、美國及澳洲警方使用低致命武器的指引。上述三地警方均公開武力使用指引,如規定不應直接向人發射催淚彈、橡膠彈及警棍不可針對頭頸部等。梁繼昌促請警方公開有關武力指引,亦稱會繼續爭取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使用武力的情G。 研究英美澳指引 列明催淚彈不應直射人 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本月2日完成研究,研究聚焦英國、美國及澳洲的警方使用催淚氣體與相關化學刺激物、橡膠子彈和相關投射物,以及警棍。三地的警方指引列明,使用催淚彈時不應直接向個人發射,亦不應在密閉空間使用,而警員事前應給予充分警告和提供撤離路線。 使用橡膠彈方面,英、美、澳的警方指引亦列明,不應針對頭部、頸部及下陰,亦不應近距離發射;而英國規定須至少距離1米發射。至於警棍方面,三地指引規定警員施棍時不應針對頭部、頸部和胸部,而是應以手腳為目標,警員拔出及揮棍後,亦須記錄和解釋理據。 指三地均公開 港警難例外 梁繼昌表示,過去警方經常以行動部署為由不公開武力指引,但英、美、澳均有公開,反問「難道只有香港警方的部署會因此而被影響?」他又說,反修例運動大半年來,看到警方違規卻無人被問責停職,警員持警棍打被制服者的頭部亦有片段為證。他促請警方公開有關指引,令公眾可監察及投訴。 他亦指出,將會繼續爭取民間五大訴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調查及追究警方使用武力的情G。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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