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統計局的數據表明﹐洗黑錢罪名通常沒有遭落實﹐又或被檢控官用來換取罪犯承認其他罪名。專家認為﹐這使犯罪分子從事洗黑錢勾當時﹐沒有顧忌。
專家憂犯罪分子洗錢無顧忌
統計資料發現﹐從2012/13年度至2016/17年度﹐全國各地的法院﹐總共處理2,026項洗黑錢罪名﹐其中1,747宗最終不是被撤除﹐就是被擱置﹐佔86%﹔僅190項罪名最後得以定罪或者認罪﹐僅佔總數的9%。
此外﹐據加拿大公共起訴服務(PPSC)提供的另一組數據則顯示洗黑錢罪名的檢控中﹐有63%或是被撤除﹐或被擱置﹔只有28%罪行被判刑。
各省洗黑錢檢控的結果亦有不同。在安省和渥太華地區﹐71%被撤除或擱置﹔22%會被定罪。情況最好的是大西洋省份﹐定罪率達41%﹔而在緬省﹐一宗認罪結果都沒有。
卑詩洗錢50億 5年僅25宗檢控
此外﹐引人注目的是﹐在這5年時間中﹐在卑詩省﹐洗黑錢罪名的檢控僅有25項。
偏偏今年5月﹐卑詩省政府主導的一份調查發現﹐罪犯每年通過溫哥華房地產交易﹐進行超過50億元的洗黑錢活動。
此外﹐其他調查還發現﹐當局無法對付99.9%的本國洗黑錢行徑。過去10年中﹐有超過200億元匿名的金錢﹐購買了多倫多的房地產。
前皇家騎警專職從事洗黑錢罪案調查的馬瑟斯(Chris Mathers)表示﹐洗黑錢罪名定罪的比例可以說微不足道。
他說﹐警方雖有專門打擊洗黑錢犯罪的人員﹐但檢控官則經常犧牲洗黑錢的罪名﹐來換得疑犯對其他罪名的認罪﹐其中大部分和毒品有關。
他稱﹐大部分情況下﹐警方拘捕了一批疑犯﹐收繳了他們的毒品和贓款。疑犯的律師會跟控方談判﹐說如果控方取消洗黑錢的控罪﹐疑犯將不會就毒品和贓款罪名抗辯。檢控官本就擔心陪審團可能不理解複雜的洗黑錢罪行﹐因此就同意了對方的認罪條件。
法官判洗錢刑罰多與其他罪行同期執行
此外﹐有時雖然洗黑錢罪名成立﹐但這個罪名下最高的10年刑期﹐經常被法官判定和其他罪行同時服刑﹐使得洗錢黑罪名沒有額外的監禁時間。他續稱﹐這對洗黑錢的犯罪活動沒有阻嚇力。
加拿大公共起訴服務部﹐檢控大部分洗黑錢罪名。該機構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加拿大的大部分刑事案沒有進入審判階段﹐而是通過認罪協議解決。人們需要考慮全部情形﹐而不是拘泥於個別罪名的結果。」
洗黑錢罪行引起加國普遍關注。卑詩省政府及安省房地產協會等紛紛呼籲聯邦政府打擊洗黑錢犯罪。政府在去年的預算中﹐安排了一部分資金來建立打擊洗黑錢活動的專責小組。
不過﹐溫哥華律師杜赫梅(Christine Duhaime)說﹐聯邦政府宣布的撥款﹐不過是讓渥太華可聘請更多人手來監控卑詩省的情況﹐但這不是增加調查案件的警員﹐而「遠程控制是無法打擊財經犯罪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