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間發起平安夜及聖誕節在大型商場示威,4人涉在尖沙嘴海港城襲警或拒捕,涉及6名警員,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當中兩名被告被拒保釋,另有一人仍留院,而受襲警員均匿名,在控罪書僅顯示英文字母代號及職級。其中一宗發生在聖誕節的案件,被告稱當晚和警員迎面而行,其間撞到警員,他事後曾解釋不小心用左手撞到警員右手。 共4人被控 一投訴警要求戴口罩拍照 第一宗案地產經紀何曉朗(25歲),第二宗案裝修工人孫嘉偉(26歲),各被控一項襲警。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2月24日在海港城2樓2417舖外,分別襲擊警長A及警員A。何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投訴,被告被捕後遭警員要求戴口罩拍照,但他在被捕前已除下口罩。 第三宗案學生勞俊昇(20歲)被控襲警、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共兩罪。他被控於同日在海港城3樓3321舖外襲擊警長A、警署警長B、警長C,以及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A。 第四宗案地盤工人王明雄(48歲)被控於12月25日在海港城3樓TO317號舖「Boggi」襲擊警務人員X。據了解,被告當晚和警員迎面而行而相撞,他事後曾解釋不小心用左手撞到警員右手。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勞俊昇仍然留醫,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其間交由警方看管;其餘3案押後至1月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片段。 蘇官因案情嚴重,拒絕讓何及孫保釋;但批准王以1萬元保釋,不准離港、每周往警署報到3次。 【案件編號:TMCC2426-28、40/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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