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由於仲裁員不足﹐安省房屋出租糾紛案審理一拖再拖﹐無論是租戶還是房屋出租業主都表達不滿。
在安省奧沙華和Bowmanville鎮經營9處出租房屋的業主蘇利文(Terry Sullivan)說﹐「安省業主和租戶仲裁委員會(Landlord and Tenant Tribual﹐LTT)拖延審案對我來說簡直是災難性的﹐我申訴索償的1萬元欠租如果再要不回來﹐將會對我的出租業務帶來影響。」
蘇利文的一名租戶拖欠了4個月房租且賴茪ㄗ哄M雖然今年10月21日蘇利文已向LTT提出驅逐租客的申請﹐但至今沒有安排他的案子審理。
而租戶權利支持組織則批評安省政府故意拖延審理房屋出租糾紛案﹐目的是改變當前的仲裁模式﹐制訂有利於出租業主的政策。
安省租戶支持中心(ACTO)法律部主任黑爾(Kenn Hale)說﹐「道格福特政府高調宣傳改變繁文縟節的辦事效率﹐為什麼在出租房糾紛仲裁上卻辦事效率如此低下﹖我懷疑他們真正目的是﹐透過拖延審理找到口實說﹐既然這麼多案子沒時間審理﹐不如取消仲裁模式﹐直接裁決欠租租戶償還租金遷出租屋。 」
LTT審理的房屋出租糾紛案中﹐90%都是出租業主狀告租戶拖欠租金﹐要求租戶遷出房屋。
LTT通訊官Sarah Copeland表示﹐「當前由於仲裁員(adjudicators)人手不足﹐導致庭審無法按計劃進行﹐許多案子被迫拖延。」
根據LTT自己標準﹐受理房屋出租糾紛案件第一次開庭時間在25個工作日內﹐2017-2018財年﹐有54%受理案件滿足標準﹐而2018-2019年該比例下降到35%﹐今年上半年再下降到24%。
LTT數據還顯示﹐目前一個業主要求租戶遷出房屋的案件審理﹐平均要7周時間﹐其他業主投訴案件和租戶投訴案件審理時間更長﹐最少要8周以上。從地區看﹐多倫多地區的審案等候時間最長。
安省政府當前任命了39名仲裁員﹐但只有28人在實際從事仲裁工作﹐LTT要充分工作﹐仲裁員數量應該在55人到60人之間。
安省業主和租戶委員會(the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表示﹐問題出在安省對仲裁員的任命環節﹐由於省府任命拖延﹐目前最少缺少20名仲裁員。
根據工作程序﹐LTB推薦仲裁員人選﹐安省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任命。安省總檢察長發言人Jenessa Grognali表示﹐「省府今年已任命了14名仲裁員﹐另外18名被推薦的仲裁員正在審批。我們期待獲得更多的推薦﹐解決仲裁員不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