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一位李姓男子2013年時在農業銀行開戶,並辦理了一張提款卡,但銀行的劉姓副行長宣稱該張提款卡是「零存整取」存期3年,期間不能提款,也不能申請掛失,建議他將卡片寄放在銀行保管,之後李男前後匯入人民幣1380萬到該帳戶,但2年後他再次查看戶頭時,卻發現餘額只剩下73.89元,令他崩潰怒告銀行求償。 根據「澎湃新聞」報道,這名男子名叫李政學,在內地吉林省從事化肥行業,由於做生意的關係資金流動量大,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將大筆餘利存入銀行,李政學表示「我覺得反正錢在三年之內都不能取,也不能掛失,劉姓副行長是親戚介紹的又不知道密碼,提款卡放在銀行肯定比我自己拿茼w全就把卡給了她。」 直到2015年,他突然聽說劉姓副行長犯案逃往外地,才驚慌跑到銀行查詢自己的帳戶,發現堶1380萬的存款已被大量盜領,他索賠遭拒後,向農業銀行遼源分行提起告訴,要求賠償所有損失。 對此,法院表示李男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是銀行的違法、違約行為造成,加上李男交給劉姓副行長提款卡屬個人之間的往來,與銀行無關,因此駁回他的訴訟要求。 報道也指出,劉姓副行長雖然在2018年時因集資詐騙罪被判刑,但判決書中並未提到李政學和他的銀行帳戶。 李政學的律師則表示「涉案銀行卡在持卡人本人未開通手機銀行業務的前提下,通過該渠道轉走大量資金,銀行難辭其咎,我們目前已經以新的案由和案值重新起訴,目前案件正在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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