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日發年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18》,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特別提到,雖然2018年公眾秩序活動減少,但仍需分別審訊佔領活動和旺角衝突案件及相關上訴。對於外界指控律政司有「政治檢控」之嫌,梁卓然稱感到「遺憾」,重申檢控官負責秉行公義,不會按照執法機關指示行事,「不會不惜一切代價令被告入罪」。 「不會按執法機關指示行事」 2017年底上任刑事檢控專員的資深大律師梁卓然,發表任內第一份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18》。年報序言提到,對巿民指控刑事檢控科「政治檢控」,梁卓然再次引述他在檢控周2018開幕儀式致辭時公開表示,感到「難受」。 梁重申,刑事檢控科檢控官負責秉行公義,職責確保所有被告都得到公平審訊,「不會不惜一切代價令被告入罪」,同樣地處理上訴案件上,除非信納被告是妥為定罪,刑事檢控科亦不會尋求維持所有定罪。 引雙學案判辭:法院工作非政治表態 梁卓然強調,檢控官不會按照執法機關的指示行事,而執法機構亦非其委託人或部門。檢控官在獲得執法機構證據後,先評估證據能否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以及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更引述終審法院在「雙學三子」衝擊公民廣場案的判辭說:「法院工作不是政治問題表態,也不是裁斷某一套社會或其他範疇的價值觀另一套可取」。 年報列出數宗擾亂公眾秩序的案件,包括2014年「佔中九子」阻礙中環附近的公眾地方和道路,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罪;莫嘉濤與10名被告在2016年旺角衝突案中向警員擲磚頭和玻璃樽,被控「暴動」;2017年青年新政梁頌恆被褫奪議席,與4人強行衝入立法會,被控「在立法會內參與非法集結」。上述案件全被裁定罪名成立。 檢控官人數創新高 另外梁卓然提到,刑事檢控科檢控官人數在2018年底已有145,為歷年之冠,而處理案件數目較2017年增加了11%,外判律師處理案件數目下跌19.9%。與2017年相比,刑事檢控科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定罪率上升兩個百分點,有57.5%,但區域法院及原訟法庭卻現跌幅,區院由2017年78.5%跌至2018年59.2%,原訟法庭由2017年70.8%跌至2018年67.9%。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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