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杜蘭區韋比市婦女錢包被偷﹐導致2100元現金被刷卡盜取。事主及時向銀行報告﹐後者卻以事主丟失帳戶密碼為由拒絕賠償。
韋比市婦女羅倫斯(Jackie Lawrence)有一個習慣﹐就是把自己所有提款卡和信用卡的密碼都寫在一張紙條上放在隨身攜帶的錢包裡﹐以便刷卡消費時一旦忘記密碼可以馬上查看﹐然而就是這個習慣讓她遭遇損失。
羅倫斯說:「事情發生在本月初﹐我先去道明銀行(TD)辦業務﹐然後去一間便利店購物﹐當我準備付款時﹐發現放在跨包裡的錢包不見了。錢包裡有我的多張信用卡和一張銀行卡。我立刻返回銀行報告﹐但沒想到還是晚了一步﹐竊賊已經從我的信用卡和銀行卡裡提走了2100元。」
羅倫斯續說:「我向銀行申請賠償﹐因為我卡內的錢被提取不是我的過錯。但銀行解釋說﹐如果客戶遺失或者把密碼告訴他人帶來金錢損失﹐不能算作金融詐騙。銀行還說﹐你應該避免把密碼設置為你的生日、地址、電話號碼等容易被破解的情況﹐否則由於密碼被破解帶來的金融損失﹐銀行也不負責賠償。」
羅倫斯已經報警﹐要求銀行調取當天的監控錄像調查誰使用她銀行卡提走了現金。
無奈的羅倫斯還表示:「經濟損失就算了﹐我現在就希望小偷交還給我駕照、OHIP卡和其他身分證件﹐聖誕節馬上就到﹐我需要用自己的身分證件購買聖誕禮物和假期旅行。」
TD銀行在給羅倫斯的回覆郵件中表示:「你有責任保護好自己的所有金融信息﹐我們調查認為﹐你的金融損失完全是由於你失責造成的﹐所以決定拒絕你的賠償申請。」
杜蘭區警隊則表示﹐已要求銀行調取監控錄像展開調查﹐但即使證明錢不是羅倫斯提走的﹐她也可能得不到銀行賠償。